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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综合楼学生自习室管理制度

发布时间:2022-11-09  作者:  浏览次数:

1. 自习室实行申请(预约)使用制。管委会办公室根据各团队(课题组)入驻申请的自习室座位数统一分配固定座位,各团队(课题组)将安排在固定座位上的学生信息上报管委会办公室备案登记。固定座位分配后的自习室座位余量纳入流动座位管理,面向学院研究生开放线上预约。

2. 珍惜爱护自习室资源。固定分配和线上预约的自习室座位,未经变更登记,不得随意挪动位置,不得与他人调换,不得擅自占用其他座位及公共资源。自习室分配的桌、椅、柜由个人负责管理,如有损坏,按价赔偿或修复。

3. 自习室属公共学习区域,须保持安静。禁止在自习室看娱乐视频、玩游戏及其他一切与学习无关的娱乐活动;禁止在自习室大声喧哗、吵闹,手机须调成静音或振动状态,接打电话应在自习室外且不得影响他人,会客或交流在公共讨论区进行;禁止在自习室内留宿或做其他用途。

4. 维持自习室良好秩序与卫生状态。桌椅摆放整齐,保持桌面和地面整洁,不乱扔垃圾,不在墙上和桌面乱涂、乱画、乱贴,个人垃圾每日必须清理。自习室负责人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大扫除,每学期初要安排值日生轮流表。大扫除和日常值日不认真的学生,情节严重者,将取消使用自习室的资格。

5. 妥善保管个人物品。个人用品不得占用公用空间,窗台和窗沿上禁止摆放任何物品,下雨天雨伞放在伞架上;禁止将实验材料、试剂、手套、工作服等实验用品带入自习室;禁止吸烟;禁止除饮水(含茶水、饮料)之外的其他进食。

6. 注意安全。禁止乱拉电线、网线,禁止私接插线板,禁止使用与学习工作无关的电器,如电饭锅、电炉、电热棒、电冰箱等;严禁在自习室内存放刀具、易燃易爆、剧毒、放射性等危险物品。

7. 节约用电。合理使用空调,夏季温度设定不得低于26度,空调运行时禁止开窗通风;白天光线充足时尽量不开灯或减少开灯数量,晚上最后离开自习室的同学须关灯关窗关空调并做好登记。

8. 建立自我管理机制。每个自习室成立管理小组,负责环境、安全、秩序、卫生等日常检查,发现违规情况及时制止并向管委会办公室报告,管委会办公室视违规情节作相应处理。

9. 检查制度。管委会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自习室使用情况,对于违反规定的使用人,对其劝诫整改并书面检讨、全院公示;若其拒绝整改,管委会办公室有权终止其继续使用自习室并将其物品转移及保管。

第四综合楼管理委员会办公室

2022年11月8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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